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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通知
时间:2020-07-18 点击数: 字体: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公 用 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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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新便〔2020〕09号

 

关于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区卫健局、医保局6月29日上午会议通知,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仅限一人)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部门报销,自费部分由财政补助。现将我院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医师开具住院申请单。

2、我院安排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采样进行核酸检测,患者及陪护人员每人需要交纳核酸检测保证金85元,出院后到医保办报销,自费者办理退款手续;检测后未住院者,押金冲抵检查费不予退还。 疫情期间,我院实行一患一陪护制度。如陪护人员确需更换,须先行核酸检测,检测费用自负。

3、一般检测后24-48小时出具结果。

4、经治医师电话通知患者及陪护人员凭检测阴性结果、住院申请单、医保卡或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注意:检测结果一周内有效,提醒患者合理安排住院时间。

6、管床医师下临时医嘱: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病房将患者检测阴性报告单贴入病历。

7、医保办负责检测信息登记、检测报告和票据收集、报销、联系财务退费工作。

8、财务科在收到医保办退费或报销申请后要立即办理,不得迟缓。检测发票由医保办保存作为向医保局和财政局申请报销或补助的依据。

9、未尽事宜,请咨询医保办。

2020年6月25日下发的《关于开展住院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烟新便〔2020〕02号)作废。

    经治医师可提示患者关注我院公众号(“新安男科医院”或者“新安医院妇科”查阅烟台新安男科医院关于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2020年6月29日